旺報【記者葉文義╱台北報導】

證交所為鼓勵全體證券業者新北市電動床左營電動床三馬達電動護理床及從業人員積極提升集中市場成交量,吸引投資人參與集中市場交易,推動證券商獎勵措施,活動辦法已函知各證券商。

該獎勵措施實施期間為105年第4季至106年第2季,共分3季實施,參加對象為全體證券商各營業據點(包括總、分公司及自營商)。

獎勵措施方案為每季實施期間內,集中市場季度日平均成交金額達一定標準時,則根據各證券商營業據點當季成交值較去年同期成長比率大於整體市場平均成長比率者,依成長比率排序,取前10名,未達10名時不予遞補,入選者以其成長比率位於證交所所定成長獎勵區間之一定獎勵比率,乘上其當季總成交金額後為獎勵金。

上述獎勵標準以105年第4季為集中市場季度日平均成交金額須達新台幣950億元,106年第1季及第2季標準將視市場情勢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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